7月25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简称“中石化中海燃供”)在大连中远海运重工码头,为5500HP氨动力港口作业船加注船用绿色氨燃料,实现全球首次绿色船用氨燃料加注,标志着我国航运业在绿色低碳转型道路上,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也为全球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中国方案”。
本次接受加注作业的5500HP氨动力港口作业船,由大连中远海运重工联合大连理工大学共同设计研制,集成了多项前沿科技成果。船上搭载的自主研发氨气双燃料发动机、氨燃料供给系统、氨燃料储罐及尾气处理装置等核心设备,主甲板两侧精心布置的2个全压式氨燃料罐,能够为主机提供稳定可靠的氨燃料供应,最大氨能替代比例高达91%,大大减少了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有效降低了船舶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该船顺利入级中国船级社,并获得“Ammonia Fuel Tug”(氨燃料拖轮)船级符号,为氨燃料动力船舶的推广应用提供了重要示范。
展开剩余54%此次使用的绿氨采用100%绿色电力制备。本次加注的成功打通了从绿电制氨、到绿色氨运输、到燃料加注、到船舶运营完整价值链。凭借卓越的全生命周期碳管理能力,该燃料不仅获得国际可持续发展和碳认证(ISCC)Plus认证,还成为全球首个斩获法国必维国际检验集团可再生氨认证的绿氨产品,其环保性能与可持续性获得国际权威机构的高度认可。
此次加注使大连成为全球唯一同时具备生物燃料、绿色甲醇、LNG及绿色氨燃料等船用替代燃料加注能力的港口,进一步完善了大连港的燃料供应体系,填补了国内内贸航行船舶绿色氨燃料加注品类的空白。这不仅为国内外船舶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环保型的燃料选择,也极大提升了大连港在航运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据中石化中海燃供总经理秦岭介绍,氨从燃烧端来看是零碳燃料。从全生命周期来看,这次加注的绿氨,碳排放强度约为柴油的20%。在现有规则下,完全能满足欧盟在2050年前的要求,也就是说使用氨燃料的船舶不需要向欧盟购买EUA(碳排放配额),也不需要提交因为碳排放强度不达标的罚金。从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则来看,根据mepc83拟定的《净零框架》草案,使用传统的重油,2028起将会产生合规赤字,需要向IMO购买“补救单位”(一级和二级赤字补救单位分别为100美元和38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使用绿氨将会产生履约盈余,可用于抵消其他船舶的二级合规赤字。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全媒记者 杨瑾 通讯员 戴璐
责编: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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